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熊丰、刘硕)24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处罚程序完善等内容作出新规定。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草案三审稿采纳了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建议,提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机制。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治安违法记录应当封存管理,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法定情形外,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或公开。查询单位须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在执法规范方面,三审稿细化了执法证件要求,将"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同时新增规定,要求当场扣押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对单人执法的适用情形作出更严格限定。
针对未成年人案件,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听证适用范围,并特别规定此类听证应当不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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